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7号)、《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组织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有关事项的通通知》(枣政监字〔2023〕1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反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312891、3257538
邮 箱:zhk_jxw@zz.shandong.cn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