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工信字〔2025〕70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枣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枣发改价格〔2025〕130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对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制定《枣庄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版)》现予以公布。
请涉及保证金项目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目录清单将根据涉企保证金项目改革发展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