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告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告栏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级、 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5/04/07

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

1.申报单位按照省厅通知申报条件要求,认真编写《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1)。

2.尚未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的,请先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3)开展自评估。

3.2021年至2023年期间已评为市级智能工厂的单位,也需重新申报。

二、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1.申报单位按省厅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市工信局将同步进行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评选,并在推荐上报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之前完成市级认定。由于时间较紧,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可先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区(市)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区内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按优先顺序填写市级(附件2)、省级推荐汇总表市级申报材料请于415日前上报,包括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一式三份、盖章PDF版及Word版);省级申报材料请于425日前上报,包括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附带刻录光盘的视频资料,一式两份)。区(市)工信部门将材料汇总报至市工信局科技装备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电话:3312262

邮箱:kjzbk_jxw@zz.shandong.cn


附件:1.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2.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4.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7日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地址: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 电话:3314251 网站地图
备案编号:鲁ICP备08006519号-7鲁公网安备:37040002000052号 网站标识码:3704000004
附件1: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2: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4: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