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
1.申报单位按照省厅通知申报条件要求,认真编写《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1)。
2.尚未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的,请先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3)开展自评估。
3.2021年至2023年期间已评为市级智能工厂的单位,也需重新申报。
二、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1.申报单位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市工信局将同步进行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评选,并在推荐上报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之前完成市级认定。由于时间较紧,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可先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市)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按优先顺序填写市级(附件2)、省级推荐汇总表。市级申报材料请于4月15日前上报,包括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一式三份、盖章PDF版及Word版);省级申报材料请于4月25日前上报,包括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附带刻录光盘的视频资料,一式两份)。请各区(市)工信部门将材料汇总报至市工信局科技装备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电话:3312262
邮箱:kjzbk_jxw@zz.shandong.cn
附件:1.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2.基础级(市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4.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