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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发展政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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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清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部分)

发布: 发布日期:2020/04/24


政策序号

政策内容

具体措施

责任科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一)

设立市应急转贷基金,成立应急转贷运营平台,力争2 年内基金规模达到 2 亿元,为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支持。

联合市财政局推动成立应急转贷运营平台。平台通过市场化手段提供应急转贷支持。

非公有制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李敏

3331009

已成立“枣庄市财融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为市级应急转贷运营平台。联系电话:3300699

(五)

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独角兽”“单项冠军”“瞪羚”“隐形冠军”“一企一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30%给予配套奖励。对当年产品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首版次高端软件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

组织开展省级及以上“独角兽”“瞪羚”“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根据省级奖补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非公有制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李敏

3331009

“蹬羚”“独角兽”“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有关事项以当年通知为准,可参考附件5-1、附件5-2。

组织开展省级及以上“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根据省级奖补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运行监测与产业政策办公室

石继

3313340

“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有关事项以当年通知为准,可参考附件5-3。

组织开展省级及以上“一企一技术”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根据省级奖补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科技装备科

朱冬梅

3312262

“一企一技术”有关事项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可参考附件5-4。

组织开展省级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和其保险补偿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科技装备科

朱冬梅

3312262

申报有关事项以当年通知为准,可参考附件5-5。

组织开展省级以上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化工与新材料产业科

颜瑞华

3681080

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有关事项以当年通知为准,可参考附件5-6。

组织开展省级以上首版次高端软件及其保险补偿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信息产业科

王艳

8690996

申报有关事项以当年通知为准,可参考附件5-7。

(六)

鼓励本地制造业企业在市外设立研发中心、孵化中心等“飞地”“离岸”机构,对研发(孵化)成果在我市转化的,按照转化项目投资额的 5%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摸底本地制造业企业在市外设立研发中心、孵化中心等“飞地”“离岸”机构情况。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研发(孵化)成果转化项目补贴申报、评审、兑现等工作。

科技装备科

朱冬梅

3312262

申报有关事项可参考附件6。

(七)

对由企业牵头成功创建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 500 万元的一次性经费支持。对由企业牵头成功创建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 200 万元的一次性经费支持。

组织开展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推荐、试点、备案、认定等相关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科技装备科

朱冬梅

3312262

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有关事项可参考附件7。

(八)

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50%给予贴息。每年优选一批制造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按照当年实际到位设备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价,仅限生产、研发、检测设备)给予 10%的补助,对采用“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的奖补标准上浮 20%,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 500 万元。

联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评审、审核、兑现等工作。

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苗潇元

3681079

申报文件以当年通知为准

联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评审及设备补助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苗潇元

3681079

申报文件以当年通知为准

(十)

每年评选一批在“两化融合”“智能化改造”方面具有较好带动示范作用的企业和项目,给予奖补。对获得国家和省相关试点或示范的,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列入,并适当上浮奖补额度。

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相关试点或示范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两化融合”“智能化改造”带动示范企业和项目申报、评审,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工业互联网科

张万成

3319439

市工信局发布通知,区(市)组织申报,企业申报,区(市)审核及推荐,市级审核上报。后续国家、省级项目(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拨付等程序,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十一)

每年评选表彰 10 家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每家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以上“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绿色制造示范标杆、智能制造标杆、技术创新示范,按照省级奖励金额的 30%给予配套奖励。

组织开展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科技装备科

朱冬梅

3312262

申报有关事项以当年通知为准,可参考附件11-1。

开展省级及以上“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根据省级奖补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工业互联网科

张万成

3319439

市工信局发布通知,区(市)组织申报,企业申报,区(市)审核及推荐,市级审核上报。后续国家、省级项目(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拨付等程序,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组织开展省级及以上绿色制造示范标杆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根据省级奖补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绿色发展推进科

张守彬

3319214

1、根据国家、省年度申报文件向区(市)对口部门下发通知;区(市)部门组织、筛选、推荐上报;2、市级部门按照区(市)申报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推荐上报;3、省级部门根据市级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上报;4、国家根据省级推荐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布结果;5、市、区(市)两级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公布结果予以奖补、兑现。

组织开展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标杆、技术创新示范申报推荐等相关工作。根据省级奖补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奖补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科技装备科

朱冬梅

3312262

申报有关事项以当年通知为准,可参考附件11-2、附件11-3。

(十三)

聚焦30家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和30家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培育,每年动态调整企业名单,对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参照枣政发〔2017〕6号文件享受龙头骨干工业企业有关扶持政策措施。

每年动态调整30家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和30家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企业名单。

企业科

王峰

3319453

目前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和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办法(暂行)正在修订中,正式印发后将予以公布。

按照枣政发〔2017〕6号文件,联合市财政局组织30家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和30家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开展申报、评审、审核及市级奖补兑现工作。

王峰

3319453

评选标准及细则以年度申报文件为准。

(十四)

对枣庄市工业百强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2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分别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围山东省工业百强企业名单的我市企业,给予 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每年组织开展枣庄市工业百强企业申报、评审、认定、公布等相关工作。

企业科

王峰

3319453

评选标准及细则以年度申报文件为准,可参考附件14-1。

根据年度枣庄市工业百强企业申报、评审、认定、公布情况,组织开展市级奖励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王峰

3319453

枣庄市工业百强企业认定结果公布后,根据认定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审核、兑现工作。

根据公布的山东省工业百强企业名单,联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市级奖励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王峰

3319453

山东省工业百强企业名单公布后,根据公布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审核、兑现工作。山东省工业百强企业认定有关事项可参考附件14-2。

(十五)

对 2019 年起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小升规”企业,纳统后第一年度按实缴税款市级财政新增部分的 60%给予奖励,纳统后第二年度按实缴税款市级财政新增部分的 50%给予奖励。

联合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组织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小升规”企业开展奖补申报、评审、审核、兑现等工作。

非公有制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李敏

3331009

根据省财政、统计、工信部门安排统计上报2019年度新增“小升规”企业名单,争取省级奖补资金。依据统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小升规企业名单,第四季度与市财政统计等部门对接,争取组织开展小升规企业实缴税款奖励资金申报。

(十六)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所在企业,每年给予 10 万元补助。

每年联合有关部门评选一批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联合市财政局组织枣庄市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所在企业开展补助兑现相关工作。

企业科

王峰

3319453

请参考附件16

(十七)

推广“园中园”发展模式,鼓励制造业企业牵头在现有园区内建立细分行业园区,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对“园中园”建设、招商、运营给予专项扶持。

指导帮助园区进行市级以上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苗潇元

3681079

申报有关事项以当年通知为准,可参考附件17。

(十八)

市政府建立项目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新建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技改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次会议,重点针对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明确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技改项目库,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难问题,提交联席会议研究。根据会议纪要及其明确的工作推进方案,调度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

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苗潇元

3681079

定期调度技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资金、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困难问题,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附件1:市级应急转贷服务操作流程.docx

附件5-1: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通知,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x

附件5-2: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山东省第十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通知(2019年度通知,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x

附件5-3: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第三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通知(2019年度通知,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

附件5-4: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有关事项(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x

附件5-5: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申报有关事项(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x

附件5-6: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有关事项(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各有关流程正式通知为准).doc

附件5-7:首版次高端软件奖励政策落实程序(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

附件6:“飞地”“离岸”机构及研发(孵化)成果转化项目补贴申报有关事项(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x

附件7: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有关事项(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x

附件11-1: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有关事项(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x

附件11-2:山东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流程细则(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x

附件11-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流程细则(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x

附件1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2019年度通知,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doc

附件14-2:关于填报2018年度山东企业100强数据的通知(2019年度通知,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pdf

附件14-1:关于填报2019年度枣庄市综合百强企业和枣庄市工业百强企业数据的通知(2020年度通知,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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